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刑事法案例專題討論一
Selected Issues on Criminal Cases (Ⅰ) 
開課學期
112-1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院  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 
授課教師
許恒達 
課號
LAW5382 
課程識別碼
A21 U4770 
班次
 
學分
2.0 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一3,4(10:20~12:10) 
上課地點
霖研六1703 
備註
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 且 限法律學院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
總人數上限:28人 
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本課程為討論課程,主要以討論近期及重要的刑事裁判為重點,修課同學至少必須負擔一次報告,並於上課進行中參與討論,授課教師會儘可能要求同學於上課進行中發言,表達個人立場,以期能在了解實務近期脈絡的前提下,不僅能夠從案例事實的闡述中,掌握實務爭點,更期待同學能形成批判性省思,建構自己對於實務見解的意見。 

課程目標
1、訓練整理並澄清事實、爭點的能力
2、掌握刑事沒收議題的各項刑事法爭議
3、提出個人的批判性意見
4、在課程中學習口頭報告,並回應提問
5、上課討論,進行對話式的問題分析  
課程要求
1、本學期預計討論數則實務上有關「刑事沒收」的判決,修課同學必須針對分配的討論議題蒐集實務判決,並於課前預習、課中進行報告及討論。
2、大學部同學(含科法所)修課義務如下:
(1)必須針對指定的沒收議題擔任一次報告人,報告案例的事實、爭點與該組見解。
(2)於每周上課三天之前,將口頭報告的大綱與初步內容(ppt或word檔均可)上網發布。
(3)每位同學均須於每周課前,上網提問並分享該周案例的個人意見
(4)期末完成一分5000字以上之完整案例評釋(須引用重要文獻)。
(5)期末出席並參加研究生的案例討論會,惟不強制。
3、法律研究所同學修課義務如下:
(1)擔任1-2次的口頭評論人,評論對象是分配當周的大學部同學報告,研究生須提出約20分鐘的口頭評論,評論須完成評論大綱,並於上課前一天上傳 。
(2)每位同學均須於每周課前,上網提問並分享該周案例的個人意見 。
(3)期末將舉行研究生的討論會,時間將於課程期間確認,每位修課同學均須以尋找一則最高法院判決(建議以近期大法庭刑事裁定為主,但不強制),提交一篇7000字以上的期末書面評論(須於討論會前繳交),並於討論會時,就該判決進行口頭報告,並對其他研究生的口頭報告提出評論一次。
4、本課程原則上不加簽,亦不許可旁聽。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另約時間 備註: 請來信hdhsu@ntu.edu.tw  
指定閱讀
1、上課指定的相關判決
2、有關刑事沒收的重要文獻  
參考書目
教科書、期刊論文等專論 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
No.
項目
百分比
說明
1. 
報告、討論、參與  
100% 
 
 
針對學生困難提供學生調整方式
 
上課形式
提供學生彈性出席課程方式
作業繳交方式
學生與授課老師協議改以其他形式呈現
考試形式
其他
由師生雙方議定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無資料